經濟合同總則
根據《經濟合同法》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,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,制訂本制度。
1、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,減少失誤,提高經濟效益
2、第三條 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,搞好經濟合同管理,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,都有積極的意義。各級領導干部、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,都必須嚴格遵守、切實執行本制度。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,共同努力,搞好公司以“重合同、守信譽”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。
經濟合同的簽訂細則
1、簽訂經濟合同,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政策及有關規定。
2、對外簽訂經濟合同,除法定代表人外,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。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,對本職工作負責,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。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均無對外簽約,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收的例外。
3、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,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。包括: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、有否經營權、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,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。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,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,防止上當受騙,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,確保所簽合同有效、有利。
4、簽訂經濟合同,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,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,統一平衡,然后簽約。
5、簽訂經濟合同,必須貫徹“平等互利、協商一致、等價有償”的原則和“價廉物美、擇優簽約”的原則。
6、經濟合同,一律采用書面格式,并必須采用統一的企業合同文本。
7、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、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、具體、文字表達要清楚、準確。
合同內容應需要注意問題:
1)合同開頭,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、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。
2)合同正文,注意: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、商標、生產廠家、型號、規格、數量、單價、總價等;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、具體;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、計量方法、安裝方式及實施負責應具體明確;交(提)貨期限、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;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、市場調節價;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,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,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、比例及計算方法。
3)合同結尾,注意: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——公章或合同專用章,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;注明合同有效期限。
8、簽訂經濟合同,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,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甲方所在區、縣人民法院管轄。
9、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,并堅持經銷定進原則;付款盡可能采用托收承付,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按30%辦理
10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,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,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、損公肥私、謀 取私利,違者依法嚴懲